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03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各相关专业的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负责国内外中医药人才培养、技术指导和帮扶,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单位;开展临床教学、实习和医学研究、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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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基本情况
云南省中医医院暨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云南省唯一的省级中医医院,医院于1994年被评定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07年被评为云南省中医名院,2009年被列为云南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2012年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审再次被评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集云南省120家省、州、市、县中医院和相关单位为一体的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总医院。医院有光华和滇池两个院区,实行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总医院、云南省针灸推拿康复医院、云南省中医皮肤病专科医院六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运行模式。系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中药新药GCP中心及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单位、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单位、全国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医院两个院区开放床位1355张,在岗职工14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47人。医院现有35个临床及医技科室,1个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心,9个临床教研室,1个模拟实验中心,2个社区门诊部和1个中药制剂中心。年服务门诊量131万人次,年出院4.01万人次。
医院有国家级、省级、院级名中医72人,云岭学者1人、云岭名医3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7人。有传承博士后导师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128人,省级中医药领军人才2人,省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5人。有建成和在建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0个、重点专科10个、重点研究室1个、国家级名医工作室13个、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首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博士后传承工作站1个。
具有独立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主持有国家“86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科研项目。有飞利浦MRI、美国GE64排128层全身螺旋CT、飞利浦64排128层全身螺旋CT、西门子DR机、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现代化的医疗设备。
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年末人员编制数840人,在编职工773人,合同制聘用人员658人,离退休职工466人,其中离休人员11人。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详见附件一)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实现总收入85487.0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337.15万元,占总收入的8.58%,事业收入76557.11万元,占总收入的89.55%,其他收入1592.76万元,占总收入的1.8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4332.66万元,增长2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008.36万元,事业收入增长14677.69万元,其他收入增长3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总支出84000.6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91.10万元,占总支出的3.68%,基本支出80909.52万元,占总支出的96.32%。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长659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7600.79万元,项目支出下降1003.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与上年对比下降313.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中医医院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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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中医医院资产总额71305.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41.09万元,固定资产37851.25万元,长期投资3500万元,在建工程744.64万元,无形资产3000.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下降627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2.63万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二)
(一)部门概况
(二)项目支出概况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五)项目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基本支出:核算医院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支出。
3.项目支出:核算医院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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